
2021赛季F1规则公布!重点提要抢先看 | Z专题
2019.11.01国际汽联刚刚对外公布了2021年F1世界锦标赛的最新规则,希望以此为这项世界顶级赛事创造更加激烈的竞争格局和更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一起来看看规则都有哪些变化。




▍财务规则
为促进F1锦标赛中的竞技平衡度和体育公平性,在保留F1运动独特技术和工程挑战的同时,确保各支车队的长期财政稳定和可持续性,于是《F1财务规则》应运而生。
通则中强调,适用于锦标赛的规则包括《国际运动总则》、《F1技术规则》、《F1运动规则》、《F1财务规则》以及国际汽联不时发布的针对该项赛事的其他规则和更新。
主要的成本排除项包括:(第3条)
-营销成本
-车手薪资
-资产
-年终奖金
-折旧及摊销
-非F1活动成本
-国际汽联的参赛费用和车手超级驾照的费用
-3名最高收入者的薪资
主要的金额调整项包括:(第4条)
-相关方的交易费用
-研究和开发费用
-可转让部件的供应
-资本支出
预算帽的设定标准遵循在保留F1运动独特技术和工程挑战的基础上,帮助减少性能差异的原则,确保F1各支车队在符合预算帽限制的情况下能够自由支出,以及所有参赛者之间的透明度,并获得公平、平等的待遇。
同时,建立切实可行的实施时间表,使得F1各支车队能够及时调整运营结构和汇报流程。具体参照国际公认的会计、审计准则和最佳范例。
实施时间轴:
至2019年12月:完成国际汽联F1财务规则框架(即指导,实施规程,模板);
2020年6月30日:自愿选择提交2019年的财务数据,尽管国际汽联F1财务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自愿预检);
2021年3月31日:自愿提交2020年财务数据,不包含于任何财务或运动处罚(根据国际汽联F1财务规则软性实施);
2022年3月31日:强制提交2021年财务数据,包含运动处罚和在(轻微/重大)违反程序和/或财务规则情况下的财务处罚(首年实施)。

▍运动规则
厂商的定义:
就《2021年F1运动规则》第17条中所列的各项部件,厂商除了可以进行设计外,还新增了直接购买的权利。(第2条)
比赛的正式开始时间:
对于国际汽联世界一级方程式锦标赛赛历中的每场赛事,正式开始时间从原来的P1前24小时修改为P1前5小时;根据《国际运动总则》相关规定,正式结束时间为提出抗议的截止时间与技术运动检验结束时间中较晚的时间。(第2条)
一个赛季的分站数:
《2020年F1运动规则》中规定一个赛季中可以举办8场至21场比赛,而《2021年F1运动规则》中,一个赛季中能够举办的分站总数增加为10场至25场比赛。(第3条)
锦标赛制造商的报名费:
在前一年中参加过世界锦标赛的制造商报名费由两部分构成:基本报名费及前一年获得的积分总数乘数。(第3条)
新增车手的限制:
在P1期间各车队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将被要求新增一名车手,但对该新增车手增加了限制条件,即该车手在其职业生涯中所参加的世界F1冠军锦标赛分站赛不多于2场。(第3条)
维修通道内的限速修改:
比赛期间维修通道内的限速为80km/h,在《2020年F1运动规则》中只有仲裁员有权根据FIA F1安全代表的建议对该限速规定作出调整,而《2021年F1运动规则》则规定了FIA安全代表有权直接决定调整该限速规定,FIA也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但是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知车队和供应商。(第4条)
赛前对车辆的操作:
自P3开始,各参赛车辆必须回到指定位置,并且自P3开始直至排位赛开始这段期间,允许对车辆进行的操作规定中增加了更换悬架部件、改变重量分配、调整发动机和变速箱冷却系统等,但删除了原本允许的ERS能量存储设备移除操作。(第5条)
动力单元配额:
此次《2021年F1运动规则》对车手的动力单元配额做了扩充,除了3台发动机(ICE)、3台MGU-H、3台涡轮增压器(TC)、2台能量存储器(ES)、2台控制单元(CE)、2台MGU-K以外,还新增了8组发动机排气系统。并且如果一个F1赛季中分站数超过21场,可以增加前述动力单元配额。(第5条)
备用变速箱的使用数量限制:
《2021年F1运动规则》修改了变速箱的使用数量规定,「连续六场比赛中使用不超过一台变速箱」修改为「在一个赛季中使用不超过4台变速箱」。与此同时也明确了,如果车手违反该规定,则将在使用新变速箱的比赛中罚退五个发车位。(第5条)
违反动力单元使用和备用变速箱更换规定的后果:
《2021年F1运动规则》新增了一项规定,即如果车手由于违反第5.7条(动力单元的使用)、第5.8条(备用变速箱)中关于更换动力单元和变速箱的规定而累计被罚退超过15个发车位,则车手必须在发车格后方进行发车。(第5条)
不得使用覆盖物的期间:
《2021年F1运动规则》将不得使用遮盖物的时间范围从原来的「整个比赛期间」扩大至「从比赛开始前24小时」。(第5条)
禁止提高轮胎温度:
根据《2021年 F1技术规则》第10.8.4条,禁止进行提高轮胎温度的操作,禁止使用提高轮胎温度的设备。(第6条)
「运作规则」的细化:
《2021年F1运动规则》第9条「运作规则」对《2021年F1运动规则》附录8中的「空气动力学测试限制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
首先,明确了第9条制定的目标,即「出于成本控制因素规范控制基于工厂的特定活动行为」。
第二,增加了PU制造商的停止工作规定,明确了除非所在国家的法律或工会对停止工作期间另有规定,PU制造商的停止工作期限必须符合第9.2.1条的规定,并且当所在国另行规定了停止工作期间时,严禁其工作人员将生产制造工作转移到其他未在停止工作期间的国家。
第三,第9条对空气动力学测试限制(ATR)、限制风洞测试(RWTT)、限制CFD(RCFD)模拟做了一系列细化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9.3条「ATR」中增加了空气动力学测试的几何外形限制(RATG)的定义;
2、明确了空气动力学测试阶段(ATP)的含义并详细规定了一年中6个ATP分别所在的具体期间;
3、新增了风洞使用的起止时间、参赛者使用指定风洞的时长要求和RWTT的各项限制条件,譬如当风洞气体流速达到5m/s时视为开始使用,参赛者不得在被指定的7天内连续6天占有使用风洞等;
4、细化了测试方法,列举了所允许的一系列空气动力学模型自由度,譬如前轮转向、传感器调节等;
5、增加了测试中对轮胎的要求,譬如禁止使用直接改变轮胎形状的装置,允许对胎压进行控制但是必须有固定的内部气体容积;
6、细化了RCFD的含义,即包括预处理、模拟程序的服务处理器、模拟结果的后处理,预处理包括数据整合、分解和模拟设置,服务处理器是指用于计算与流体相关的公式的一组或一系列解算程序,后处理则指流体计算结果的产生,包括压力系数、速度等;
7、细化了9.3.5条ATR的例外规则和报告、检查、审计制度。其中明确了参赛者违反限制规定的后果,即如果风洞测试次数超过规定的次数,每超过一次,该车手在随后的ATP中将减少至少10次风洞测试。
最后,新增了9.4条「动力单元测试限制」,分别对发动机台架试验、ERS台架试验做了限制规定,包括相关定义、测试设备的限制、测试的运作流程、参数的限制和例外规定。(第9条)

▍技术规则
规则中涉及「参考体积」和「参考表面」的内容将采用新的笛卡尔(X,Y,Z)坐标系统来进行几何学上的约束。(第2条)
赛车是否符合空气动力学规则的评估将使用参赛队提供的CAD模型进行数字化处理。赛车可以在比赛中进行测量,以检查其与CAD模型的一致性。(第3条)
对前翼、尾翼、侧箱和底盘的设计和参数进行了重新规制。(第3条)
一旦进行了适当的结构模拟,将发布所有的可变性测试。譬如将对后翼表面膜的硬度进行测试。(第3条)
前翼端板、悬架整流罩及后车身必须按照规定的层合板结构制造。(第3条)
在比赛过程中,不含燃料的赛车重量不得低于768 kg。(PU +5kg,其中2kg为涡轮密封)(第4条)
MGU-K的功率不得超过120kw。(第5条)
动力单元的总重量至少为150kg。(第5条)
任何非ERS的能量存储和由其提供的组件都将被视为辅助。(第5条)
所有赛车必须配备符合国际汽联技术部门所决定的规格、由国际汽联世界汽车理事会指定的单一供应商所提供的高压燃油泵。(第5条)
除非另有明确许可,否则仅有经国际汽联技术部门批准的材料可用于动力单元。(第5条)
比赛期间,不得增加或从赛车中取出燃料。任何变动燃料的程序都须遵循运动规则中的要求。(第6条)
收集器及其相关的传感器和配件将按照PDC部件规范进行生产和安装。气动泵、阻尼器和所有引流泵和高压泵间的管道和软管则属于SSC部件,由国际汽联授权。规则中对其规格和允许的长度也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第8条)
采取了一系列限制以减少赛车一次热交换的成本。(第9条)
变速箱可以进行修改以解决可靠性问题和减少成本。(第10条)
悬架整流罩必须安装在所有悬架构件上。(第10条)
对于液压制动管路、电气布线、车轮系链和驱动轴的通过,或可变装置、杆端或轴承的连接,或沿着结构上相互连接的构件之间的接口,只要没有刻意规避规则的意图,则可接受最小范围的例外情况。(第10条)
方向盘必须在驾驶舱前缘后至少50mm处。(第10条)
轮胎由13英寸改为18英寸。(第10条)
所有刹车盘的最大厚度必须为32mm,前刹车盘的最大外径为330mm,后刹车盘的最大外径为278mm。刹车盘冷却孔的最小直径为3mm。前刹车盘的冷却孔不得多于900个,前后刹车盘的冷却孔不得多于600个。(第11条)
减震结构必须制造并安装在变速箱箱体上。(第12条)
为了验证齿轮箱的强度和后冲击结构与齿轮箱的连接,齿轮箱和冲击结构必须通过4个静态测试。(第12条)
除了语音无线电通信,所有与车手信息和车手输入设备相关的信号都必须由国际汽联标准的ECU生成。(第13条)
新增以下组件分类:
LTC:指其设计、制造和知识产权由单个参赛方或其代理独家享有的组件。
SSC:是由国际汽联通过招标程序指定的供应商进行设计和制造的部件,并在相同的技术和商业基础上提供给每个参赛方。
PDC:是由国际汽联提供设计规范的部件。这些组件可以由参赛方、其代理商或是外部供应商进行制造,同时它们还可以由一个参赛方提供给另一个参赛方。
TRC:是设计、制造和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个参赛方(供应商车队)或第三方的组件,但它们也可以被提供给别的参赛方(客户车队)。
OSC:是通过规则中的定义向所有参赛方提供设计规范和知识产权的组件。
